第八届东盟博览会农业展
展会时间: 2011-10-21 至 2011-10-26  展会地点:广西展览馆
联系人:潘桂书  电话:1557718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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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东盟会参展条件及规定

2011/3/3 10:14:04   浏览次数:2099次   文章来源:农资展会
第八届东盟会参展条件及规定:
    (一)参展企业须在注册国(地区)拥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如实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二)中国大陆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具备进出口经营资格。协会、机构等可以放宽参展条件。  
    (三)参展食品企业必须通过QS认证(或者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明)。  
    (四)参展企业必须独立参展,不得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共用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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