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漯河肥料(农资)产品展示交易会
展会时间: 2011-12-10 至 2011-12-11  展会地点:漯河国际会展中心
联系人:陈龙  电话:1394988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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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肥料产品交易会展馆布展施工管理规定

2011/11/17 9:43:26   浏览次数:1523次   文章来源:植保会
    漯河肥料产品交易会将于12月份在漯河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展馆的布展施工管理规定如下,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各参展单位须按组委会分配的展区进行特装,个别特殊情况经展务部同意后进行改装。布展和施工方案,必须按设备部审查通过的设计方案实施,进馆时凭设备部的审查批复,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否则,将拒绝进馆布展。
    一、对布展施工单位要求
    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室内装修施工三级以上资格。
    2、具有一只专业的技术队伍,有固定的从事展览工程业务的人员,确保具备足够的能力在大会规定的布展(撤展)期内完成各项工作,不得提前进场和滞后完工。
    3、熟悉并严格遵守后《布展施工管理规定》、《用电管理规定》,自觉服从现场管理。
    4、各参展单位须根据本规定,对其施工单位进行管理,在布展、展览和撤展中发生的事故由各参展单位负责。
    二、布展的申报和办理
    (一)申报布展及施工方案的必备资料
    1、布展图纸和文字资料
    (1)设计方案的立体彩色效果图;
    (2)设计方案的平面图、立体图、施工图(包括详细尺寸和材料说明);
    (3)有关用电资料(包括电气平面图、系统图、系统图说明开关规格及线径大小,用电负荷等);
    (4)材料报送单位和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方法的详细资料;
    (5)所有设计图纸和文字说明均须使用A4规格(不接受传真)。
    2、组委会介绍信
    3、设备部图纸的初审意见
    4、参展单位签署的“消防责任书”
    (二)审查
    设备部在收到参展单位报送的资料后,负责进行初审;初审后交组委会送消防部门审批。如报送资料不符合有关规定,由设备部将审核意见通知有关参展单位,务必在3日内重新申报。逾期未能通过消防审批的,不得进行施工。经过消防审批的布展单位,在布展期间可直接到展务部办理有关手续。
    (三)其它要求
    1、施工单位凭介绍信,到设备部办理施工许可证;
    2、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按规定向展馆缴纳清场押金。撤展清场时,经展馆工作人员验收合格后退回押金,如未按规定清场,或者清场未达到要求,其押金用于展馆清场费用;如对展馆建筑物有损坏,则在押金中抵扣赔偿;
    3、提交布展人员名单(从事技术工作的须同时提供相关技术资格证件复印件,如电工资格复印件等);
    4、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布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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