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磷复肥展览会布展、撤展时间安排
2013磷复肥展览会布展、撤展时间安排:
展览会布展、撤展规则
1)参展商要按照展览会主办单位下发的《会议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领取相关证件及
资料并准时布展;
2)本届展览会特装展位的设计、搭建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主办机构统一设计统一搭建,另一种是参展单位自主设计自主搭建。标准展位全部由主办机构统一设计、统一搭建。
3)展位由主办机构统一设计统一搭建的参展单位,要求如下:
A. 参展时只需携带展览会上展示的样品及发放的宣传资料进馆参展;
B. 参展单位在收到主办单位下发的《展位确认通知书后》30天内,自行设计本企业参展展板(企业文字介绍及彩色画面),并将设计稿发送到主办单位指定搭建商制作;
C. 参展单位必须按照本届展览会统一设计、搭建的展位(含54㎡、36㎡、18㎡、9㎡)中规定尺寸设计本企业简介(含彩色画面、企业Logo);不允许随意增减设计面积和改动位置;
D. 特装展位可根据自己企业要求自主调整展位整体设计的主色调(与搭建商确认色号)。
4)展位自主设计自主搭建的参展单位,要求如下:
A. 展位内宣传板面力求图文并茂,美观大方,简洁明了。严禁粘贴产品包装袋等粗制滥造宣传品;
B. 参展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展位搭建工作。需要延时加班布展的参展商(或施工单位),请于布展当日17:00前向会展中心“一站式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缴纳布展加班费。
C. 参展单位委托的施工搭建公司须在参展前与主办机构签署“、施工保障承诺书”,确保展台搭建施工和施工进度。对于违反承诺的施工搭建公司,主办机构将视情节扣除其展台搭建押金。
5) 所有布展活动将严格限制在参展商自己的展位内进行。为保持展区通道的畅通,请将暂时不用的包装
箱和装饰材料清理或存放在会展中心指定存放处(有偿使用),不按指定位置存放的物品将视为无主垃圾清运。
6) 展厅内所有立柱灯、广告位不能随意遮挡,一经发现,主办单位有权拆除并对责任人处以罚金。展厅内、外公共通道严禁占用,对于任何不听劝阻随意占用公共通道的企业(或个人)物品,主办单位将有权予以。
7)特装展位搭建限高:54㎡≤ 6 M;36㎡≤5M。
8) 展览会撤展:
A. 展览会撤展时间为 11月10日13:00~21:30
B. 参展单位于11月10日12:00~13:00到展览会主办办公室开具《参展商携物出门证》,撤展时交展馆
门卫查验后放行,任何单位不得提前撤展;
C. 标准展位撤展时要确保展位内标配桌椅齐全,展(架)板清洁并无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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