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届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展会时间: 2013-11-30 至 2013-12-03  展会地点:武汉国际博览中心
联系人:组委会  电话:010-6509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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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农交会组织奖、设计奖和贸易成交奖评选通知

2013/11/19 9:28:21   浏览次数:1376次   文章来源:农资招商会

第十一届农交会即将盛大揭晓,下面是本届农交会关于组织评选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织奖、设计奖和贸易成交奖的通知:


    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委会办公室文件
    农组办发[2013]13号
    关于组织评选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组织奖、设计奖和贸易成交奖的通知


    各省市区展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展团、各专业展团、农业部台办、农业部贸易促进中心、组委会办公室各工作组及相关单位:
    为调动各参展单位积极性,切实做好第十一届农交会的招展组展、设计搭建、贸易促销等工作,根据《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筹备工作方案》要求,本届农交会继续评选组织奖、设计奖、贸易成交奖和参展产品金奖。其中,参展产品金奖由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牵头组织评选,评奖通知详见农组办发[2013]10号,评奖办法详见农组办发[2013]9号。组织奖、设计奖、贸易成交奖以展团为单位参评,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现就相关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奖
    (一)评奖目的
    表彰为第十一届农交会各项组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展团,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提升农交会办展水平和组织能力。
    (二)奖项设置
    组织奖和组织奖。
    (三)评奖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个展团;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水产、种子和中国农科院科技大集4个专业展团,共36个展团参加评选。
    (四)评选办法
    为体现第十一届农交会组织奖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原则,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本届农交会的10项组织工作,对每项工作进行打分,满分100分。依据各展团每项工作的总得分,确定获得组织奖和组织奖的名单。
    (五)评选标准
    1.省领导重视程度(5分);
    2.厅领导重视程度(5分);
    3.组织企业参展情况(20分):参展规模较上届增加的得20分,与上届持平的得10分,较上届减少的不得分;
    4.展示效果获设计奖结果情况(10分):获设计金奖的得10分,获设计银奖的得5分;
    5.举办贸易促销活动情况(10分):农交会期间,各展团举办论坛、产品推介会、洽谈会和发布会等贸易促销活动的,每举办1场得1分,10分;
    6.贸易成交排名情况(10分):依据贸易统计结果,各展团贸易成交排名前10名(含)的得10分,排名在11-20名(含)的得8分,排名在20名以后的得5分;
    7.参加签约项目情况(5分):凡有1个以上项目参加第十一届农交会贸易成交签约仪式的得5分,不参加的不得分;
    8.组织邀请采购商情况(15分):统一邀请并组织采购商到会参观,并向组委会推荐100家以上采购商的得15分,50-100家之间的得10分,20-50家之间的得8分,20家以内的得5分,没有采购商的不得分;
    9.现场宣传推介情况(10分);
    10.现场管理和安保情况(10分):现场组织井然有序,无事故发生,无负面影响得10分;发生人员和现场一般性事故不得分;发生人员和现场重大事故的,取消参评资格。
    (六)评奖程序
    1.由各展团填报《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织奖申报表》(附件1)并由展团负责人签署意见,于12月2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表交秘书组。逾期不交的展团视为放弃评选。
    2.评奖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秘书组负责统计审核评选标准的第1、2、5和10项,招展招商组负责统计审核评选标准的第3、6、7和8项,设计管理组负责统计审核评选标准的第4和9项。
    3.秘书组根据评奖标准,统计出各展团的总得分,排出得分顺序,报组委会办公室。由组委会办公室依据各展团得分情况,研究决定组织奖和组织奖的数量和获奖名单。
    4.组委会办公室将评选结果报组委会领导审定。
    (七)颁奖
    1.在第十一届农交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由组委会领导向获奖单位颁奖。
    2.以第十一届农交会组委会文件的形式,公布组织奖获奖名单。
    二、设计奖
    (一)评奖目的
    切实提高农交会整体设计水平,着力突出产品推介和贸易洽谈,充分体现展会设计的时代特色,确保农交会搭建布展取得良好效果。
    (二)奖项设置
    设计金奖和设计银奖。
    (三)评奖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个展团;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水产、种子和中国农科院科技大集4个专业展团;台湾和国际共38个展团参加评选。
    (四)评选办法
    1.由各展团填报《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设计奖申报表》(附件2)并由展团负责人签署意见,于12月2日12:00前,将纸质申报表交秘书组。逾期不交的展团视为放弃评选。
    2.设计管理组牵头设计奖评选工作,组织专家依据评选条件评审,按照5:2的比例评选设计金奖和设计银奖。专家团通过合议形成评审意见,经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初审后,提出设计奖评选建议名单,报组委会领导审定。
    (五)评选标准
    1.展位设计主题鲜明,特点突出,体现“简洁、明快、大方、流畅”的风格,突出企业和产品,贸易洽谈氛围温馨。在整体布局上,不超出限定面积和垂直空间,与周边展位衔接良好,观展路线清晰顺畅,展示造型开放合理,展品陈列整体感强,色调光源、视觉效果和谐,总体设计效果突出(满分30分)。
    2.在结构设计上,实用、、科学、合理。使用碳环保和循环利用材料,不在顶部、立柱、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和展台自主结构连接,没有利用展馆顶部结构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确保跨越式、高顶式和吊挂式等造型设计和搭建不出现问题,所有特装构件提前制作,在布展期间现场组装(满分15分)。
    3.在消防上,严格遵守各项消防规定和展馆各项安保要求。在设计制作搭建布展过程中,要留足消防通道,不使用弹力布、网眼布等易燃材料,不使用PAR灯,灯具电源引线使用高温线,不压实地埋消火栓等防火设备,避让地面疏散指示灯(满分25分)。
    4.能够按要求完成设计方案,参加设计方案审查会,并能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方案,能够严格按照方案布展施工,施工中没有发生事故(满分30分)。
    (六)颁奖
    1.在第十一届农交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由组委会领导向获奖单位颁奖。
    2.以第十一届农交会组委会文件的形式,公布设计奖获奖名单。
    三、贸易成交奖
    (一)评奖目的
    强化农交会的贸易和促销功能,促进参展商和采购商贸易洽谈力度,吸引和鼓励更多市场资源进入到农交会,表彰和激励取得突出贸易成交额的展团,不断推进农交会市场化发展。
    (二)奖项设置
    贸易成交奖。
    (三)评奖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32个展团;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水产、种子和中国农科院科技大集4个专业展团;台湾和国际共38个展团参加评选。
    (四)评选办法
    1.由各展团填报《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贸易成交奖申报表》(附件3)并由展团负责人签署意见,于12月2日17:00前,将纸质申报表交秘书组。逾期不交的展团视为放弃评选。
    2.由招展招商组牵头组织贸易统计工作,各展团贸易统计员于11月30日-12月2日提交《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贸易统计日报表》,网络组完成信息录入和成交额统计工作;
    3.贸易统计组根据各展团的贸易成交额,排出顺序,报组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贸易成交奖数量和获奖名单。
    4.组委会办公室将评选结果报组委会领导审定。
    (五)评选标准
    1.安排1名贸易统计员专门负责本展团贸易统计工作;
    2.参加贸易统计工作布置会,接受贸易统计工作培训;
    3.每日准时提交《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贸易统计日报表》,并领取翌日表格;
    4.认真据实填写《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贸易统计日报表》,字迹清晰易辨。
    (六)颁奖
    1.在第十一届农交会总结大会上,由组委会领导向获奖单位颁奖。
    2.以第十一届农交会组委会文件的形式,公布贸易成交奖获奖名单。
    附:1.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织奖申报表
    2.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设计奖申报表
    3.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贸易成交奖申报表


    第十一届农交会组委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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