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十三届
展会时间: 2016-09-11 至 2016-09-14  展会地点:广西南宁
联系人:组委会  电话:0771-1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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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盟博览会展位布展和撤展规定

2016/8/16 8:48:40   浏览次数:1501次   文章来源:2016植保会

据悉,2016年东盟博览会将于9月份举办,现在距离2016年东盟博览会开幕只剩下26天时间!您准备好参展了么?

2016年东盟博览会展位布展和撤展规定:

1.请申报特装布展的施工单位于2016年8月18日前按线上线下两种途径办理特装图纸审批:

(1)线上:登录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www.caexpo.org)现场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在线提交特装审批资料。

(2)线下:填写《净地展位装修申请表》(附件1),按照《中国—东盟博览会特装展位搭建要求》(附件2)向展览管理和客户服务中心提交材料并签订承诺书(电话:0771-5813108,传真:0771-5813130)。

2.特装展位施工不允许遮挡或覆盖展馆的照明电箱、动力电箱、电话配线箱。如确需遮挡,报展览管理和客户服务中心审批,但须留出宽0.6米的进入通道,并留有足够的箱前操作间距。

3.展位承重不准超出本展厅的地面负荷参数(附件3);展品及装饰物垂直投影不准超出所承租的展位范围;B区展位搭建点不准超过6米,且超过4.5米的面积不准超过展位总面积的三分之二,D区展位搭建点不准超过6.5米;且超过4.5米的面积不准超过展位总面积的三分之二(注:1-15号展厅馆内靠墙展位点不准超过4.5米)。

4.不准擅自拆改、增减、损坏、污损原有建筑物和各项固定设备。所有地面墙面及标准展位的展板不准敲钉、打洞。馆内运输请使用橡胶轮或尼龙轮的手推车。

5.不准擅自移出展位内配备的展具、电器等租赁设备。

6.展览结束后,所有人员须清离展馆,待场地安检后,凭有效证件进入展馆,开始撤展工作。(注:安检期间,各参展企业可留一名参展人员在展位内保管展品,但不能离开展位,否则安检人员将一并清离展馆。)

7.倡导绿色展装及绿色搭建工作。

8.展览管理和客户服务中心为东博会布展施工的监管机构,对各展位的布展施工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管理,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016年东盟博览会展位布展和撤展规定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小编的介绍对大家有所帮助!感谢大家关注http://zhuanti.3456.tv/nndmblh/了解更多2016年东盟博览会展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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