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息,《洛阳市关于第36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城市区部分道路实行机动车绕行错峰出行限行的通告》发布!赶紧看看!
2018洛阳牡丹文化节限行规定:
限行时间:4月8日至5月1日
每天08:00至19:00
限行车辆:悬挂 “豫C”号牌(含临牌)的机动车
限行禁行区域:
城市区:新街—南新安街(含)以西,华山路—中州西路—青岛路—瀛洲路(含)以东,陇海铁路线以南,洛河以北(含洛阳桥、牡丹桥、王城大桥、西苑桥桥面)区域。
限行规定: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按车牌号一位阿拉伯数字(车牌号一位为字母的,字母前一位数字)实行尾号对应日期依次执行限行!
双休日单双号限行
【周一】车牌尾号为1和6的机动车,4月9日、16日、23日、30日为限行日。
【周二】车牌尾号为2和7的机动车,4月10日、17日、24日,5月1日为限行日。
【周三】车牌尾号为3和8的机动车,4月11日、18日、25日为限行日。
【周四】车牌尾号为4和9的机动车,4月12日、19日、26日为限行日。
【周五】车牌尾号为5和0的机动车,4月13日、20日、27日为限行日。
【周末】4月8日、14日、15日、21日、22日、28日、29日单双号限行
限行日历来了!快存到手机里!
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2018年4月8日至5月1日每天8:00至19:00,二广高马寺站、瀍河站、龙门站,连霍高速洛阳站限制货车下站通行(运送鲜活水产、蔬菜等民生车辆除外);原310国道洛白路偃师交界处的金村铁路桥至洛常路口段限制重、中型货车通行(货运车辆可在洛阳环城高速其他口下站通行或经G310偃师段←→G310与G207互通立交←→G207←→新G310←→S238洛常路段行驶)。
其他规定:
下列车辆不受限行规定
1.非豫C号牌机动车;
2.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3.公共电(汽)车、出租客运(含运管部门认证的预约出租客运,不含租赁车辆)、校车、摩托车、12座(含)以上客车;
4.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和道路清障专用车辆;
5.车身外观喷涂统一标识的环卫、园林、市政(含污泥运输)、热力、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信、邮政(含报刊发行、快递)、押运、保险勘验、新闻采访、事故快速理赔、医疗废物转运等涉及民生专用车辆。
特殊情况:
1.用于婚丧嫁娶的车辆可提前一天拨打“122”免费电话进行备案,当天按备案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严禁遮挡号牌);乘坐危急病人的车辆违反限行规定被查处的,可向交警部门说明情况,经查证属实的,不予处罚;
2.持有市区通行证的货运车辆,除执行2016年8月11日发布的《洛阳市公安局关于城市区货车限行和黄标车禁行的通告》外,还需遵守第36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限行规定(运送鲜活水产、蔬菜等民生车辆除外)。
法律责任:
驾驶机动车违反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及《河南省道路交通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项和公安部有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从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