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长春农博会农业生产资料展
展会时间: 2011-08-12 至 2011-08-21  展会地点:长春农博园
联系人:陈锬  电话:0431-86099715

倒计时
当前时间: 

您的位置:首页 > 农资展会 >2011年农资展会专题>长春农博会>长春农博会农业展布展规定

长春农博会农业展布展规定

2011/8/1 9:32:13   浏览次数:2238次   文章来源:农资展会
长春农博会农业展布展规定:
    1、严格遵守布展时间规定,闭馆后,一律不准进入展馆。如需延长布展时间,需提前申请,并办理加班付费手续;8月11日12:00后,不得进入场馆布展。 
    2、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区域布展,不得越线和占用通道;特装展台的必须按规定搭建。  
    3、展馆内所有带电设备,必须由展馆的专业人员操作。未经同意不得修改、移动场馆水源、配电箱、消防栓等固定设施,严禁自行增设水电线路。如发现违规自行增设水电线路,甲方有权对参展方展位费及抵押金不予返还,由此造成重大事故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特装展位的布展方案及施工企业资质,需于2011年8月1日前报执委会,由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设计图需与实际特装效果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违约,扣除展位押金。 
    5、特装展位布展期间只允许进行组装施工,禁止大规模的锯、刨、裱、油漆等二次加工制作。
    6、展位的搭建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有毒物料。所有展品及展台的摆放,不得影响消防设施。 
    7、布展前,特装展位需交纳特装管理费5元/㎡,特装清洁押金500元。 
    8、布展期间,布展人员需佩戴布展证方可进馆布展,布展证5元/张。 
点击返回 长春农博会 专题,查看展会详细信息

您留言,我回电!帮您快速找到您想了解的产品!

提示:留言后企业会在24小时内与您联系!

  • *姓名:
  • *联系电话:
  • *留言内容:

温馨提醒:找产品,多留言,多咨询降低投资风险!为保障您的利益,建议先考察,再合作!

版权所有 WWW.3456.TV-火爆农资招商网 Copy Right©2009-2024 豫公网安备 4101970200204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100047
本站只起到信息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欺骗性产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