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博会农业展布展规定
长春农博会农业展布展规定:
1、严格遵守布展时间规定,闭馆后,一律不准进入展馆。如需延长布展时间,需提前申请,并办理加班付费手续;8月11日12:00后,不得进入场馆布展。
2、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区域布展,不得越线和占用通道;特装展台的必须按规定搭建。
3、展馆内所有带电设备,必须由展馆的专业人员操作。未经同意不得修改、移动场馆水源、配电箱、消防栓等固定设施,严禁自行增设水电线路。如发现违规自行增设水电线路,甲方有权对参展方展位费及抵押金不予返还,由此造成重大事故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特装展位的布展方案及施工企业资质,需于2011年8月1日前报执委会,由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设计图需与实际特装效果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违约,扣除展位押金。
5、特装展位布展期间只允许进行组装施工,禁止大规模的锯、刨、裱、油漆等二次加工制作。
6、展位的搭建必须符合消防规定,不得使用易燃、有毒物料。所有展品及展台的摆放,不得影响消防设施。
7、布展前,特装展位需交纳特装管理费5元/㎡,特装清洁押金500元。
8、布展期间,布展人员需佩戴布展证方可进馆布展,布展证5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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